张国宝:我国人均能耗已达世界平均水平
从家而生,在家而养,方有伦理亲情。
守法是全部社会主体的共同权利和义务,无论是作为整体的人民,还是人民中的每一个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另一方面,人民是法治建设成效的最终评价者。
(27)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短语最终落脚于需要之上,需要正是关于价值的表达。(1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17页。(16)最后,历史发展直至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愿景,阶级性只能被理解为人民的历史过程性的属性。其一,人民是具有现实性的社会整体,是个人与集体的有机统一。由此,人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也得以宣示,创造性的生产能力正是现实的个人的根本形象,亦是马克思主义人民概念的出发点。
人民概念之话语表达的根本语境和现实历史语境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强调阶级性的现实历史语境,其本身受到人的解放这一根本语境的统摄。(47)这一重要的原创性表述,将公平正义价值与人民群众的公正感紧密相连,意味着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不仅体现在客观结果上,还存在于人民群众的现实主观感受中。(53)‘铁的纪律为布尔什维克党的主要精神……严格的执行纪律为改造建设党中央的重要工作。
制度之治是最稳定最可靠的治理方式。(64)加强监督,无疑是塑造和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党的战斗力的基本途径。(52)毛泽东同志提出党内法规概念,正是针对细化党的纪律而言的。(61)参见前引(5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书,第351-352页。
而中国共产党不仅是长期执政的党,而且是领导党,党的领导与执政是不能分割的。(34)该条例将党内法规定义为: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各部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用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的党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总称。
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75)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对那些在政治上行动上与本党离心离德的党员,西方国家政党也要执行纪律,甚至给予开除处分。
新中国成立后,也正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的有权威的领导下,我们党才得以领导全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始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2019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阐明其制定目的是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提高党内法规质量,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推进依规治党。由此决定了,制度治党的重点是依规治党。
(76)前引(47),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书,第187页。制度治党中的制度,指的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一切规矩。
党的事半径到哪里,党内法规规范的半径就要延伸到哪里。⑤参见石仲泉:《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的一号工程——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具有统帅意义》,载《北京日报》2019年12月23日。
无产阶级要完成这样的历史使命必须建立自己的政党。⑧参见前引③,曲青山主编书,第480-481页。1992年,党的十四大删除了党章第10条中它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的表述,在总纲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中把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改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一表述沿用至今。(34)2012年5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定义作了进一步修订。中国共产党接受了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并不断加以创新发展。(17)参见宋功德:《坚持依规治党》,载《中国法学》2018年第2期。
(50)徐辉:《马克思恩格斯的使命观及其当代价值》,载《科学社会主义》2021年第1期。(17)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立足党履行执政兴国的职责使命,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并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进入专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 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建设理论 。
特别重要的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内法规的法属性得以正式确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二十大进一步修改党章,把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写入总纲。
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探索在全国执政条件下进行党规党法建设的路子,产生了以党的八大修改后的党章为代表的一批党内法规。党的领导权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重大问题。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党内监督。(49)马克思恩格斯的使命观揭示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使命,认为使命主体和使命内容具有内在规定性,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使命是由其阶级属性、社会地位以及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决定的。
(29)《斯大林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229页。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不断规范化,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党内法规和党的规范性文件边界日益明确。
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第10条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无产阶级政党承担组织和教育无产阶级,完善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使命。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列宁在坚持群众监督权力的基础上提出了专门机构监督等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思想,并进行了积极探索。(63)参见张志明:《全面从严治党创新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32页。目前,各方面监督总体上有力有序,但协同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比较突出,日常监督不够严格,办法不多、效果不强。
所谓制中之制,是指党的制度建设一直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民主集中制属于种子制度,蕴藏着党内法规制度的基因、源代码,包含着认知和创制党内法规制度的核心要素,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都是围绕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个核心命题展开,是民主与集中这个基因双螺旋的衍生。‘不想是根本,要靠加强思想信念教育,靠提高党性觉悟,靠涵养廉洁文化,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62)参见蔡志强、李志:《新时代党的监督的理论与实践逻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监督重要论述》,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制度依据,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都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需要在党的领导下通盘谋划、统筹推进。(60)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